離婚還捉姦 軍官扮蜘蛛人遭訴
中央社 – 2014年1月12日
軍職身分的杜姓男子欲對剛離婚不久的前妻「捉姦」,涉嫌僱請吊車,吊掛他到陽台入屋。北檢日前偵結,依侵入住居罪嫌起訴杜男。
刑法妨害家庭通姦罪,是規範有配偶的人。
檢方指出,杜男與舒姓妻子在去年3月間離婚,杜男即搬離兩人愛巢,他因懷疑前妻結交鄭姓男友並入屋同居,在同年5月間,僱請吊車以吊掛方式,將他帶到4樓陽台,進而入屋。
杜男入屋後,發現鄭男確實在屋內,但前妻不在家,鄭男當場打電話叩女方回家,兩男在屋期間互毆,後來前妻趕回家後,雙方激烈爭吵後,杜男才離開。
檢方表示,舒女事後發現家中折合新台幣3萬元的韓幣不見了,控告杜男加重竊盜及侵入住居罪。
杜男跟檢察官說,他當天是去「捉姦」,但可惜只有男的在家,他絕對沒有拿前妻的韓幣,鄭男明明也有老婆卻跟前妻在一起。
檢方依監視器畫面等資料,審酌杜男曾經住在這個案發地點,對於屋內財物位置應相當清楚,在屋內長達20分鐘,下手行竊怎可能只偷韓幣,認定前妻推論韓幣不見是杜男所為,應是個人臆測,無從採信。
此外,檢方認定,杜男無故侵入前妻住處,罪證明確,因此依侵入住居罪嫌起訴,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。
檢察官說,若杜男所言為真,以吊車吊掛入屋,是為了「捉姦」,那可真是罕見,他是第一次偵查到這樣的案件,不過杜男與妻子已離婚,其實已無「捉姦」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