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妻外遇生子 小王上門貼還我兒子
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/竹市報導
某男子與已婚的婦人通姦生下1子,老來得子的他,不滿孩子無法「認祖歸宗」,竟跑到已婚的婦人住家附近,張貼「還我兒子」字樣的協尋海報,被已婚的婦人先生發現進而得知姦情,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男子徒刑4月。
男子明知婦人有配偶,仍在自家住處,與婦人發生關係,使婦人因而懷孕,並產下1子。
感人的是,婦人的先生開庭時告訴法官「孩子是無辜的」,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種,仍願意繼續扶養,同時也撤回對妻子的通姦告訴,希望一家3口一如往常般和樂融融。
2014/04/03 發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