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才和先生簽下離婚證書,因為我沒有經濟能力,所以兒子的監護權是給先生。原本說好一個月可以和兒子見一次面的,但沒想到前夫卻用很多爛理由不讓我去探視兒子,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,該如何是好呢?
取得監護權的一方,蓄意刁難探視時,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,命有監護權人之一方容忍無監護權人之一方行使探視權,或禁止有監護權人之一方阻止探視的行為,如果有監護權人之一方未為履行時,執行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處新 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迨金。
以上回覆,如果還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來電詢問,我們將會盡快為您處理,女人徵信祝您順心。
2012-08-06 09:30
阿回
一定可以去探的~
若他還一直強行阻擋
就去告他
2012-08-31 09:24
小張
不要理他
就去看阿~
2012-08-30 09:31
小權
這樣是不合法的~
2012-08-29 09:34
藥藥
這過份…
這可是會被罸錢的耶!!
2012-08-28 09:20
阿悅
哪有這麼多爛理由
反正他就是不想妳去看孩子
去告他吧!
2012-08-27 09:30
小游
這樣太過份了啦~
哪有人這樣
可以去告他啊!
要不看看可不可以更改監護權
2012-08-24 09:31
阿藥
都說好了還反悔
這真是…= =
2012-08-23 09:43
小面
這樣不行哦~
可以詢求協助壓!
2012-08-22 09:38
小璞
真是沒人性耶!
去告他
2012-08-21 09:32
小熊
真的太過份~
可以去請教專業團體的協助
2012-08-20 09:13
小康
請不要難過,可採取法律途徑,取得監護權的一方,蓄意刁難探視時,可以依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,命有監護權人之一方容忍無監護權人之一方行使探視權
2012-08-17 09:10
小民
如果真的沒有辦法了
也可以尋求專業團體的協助哦!!
2012-08-16 09:25
小馬
真是爛人!
2012-08-15 09:22
小方
這樣可以告他的耶!!
2012-08-14 09:36
睛天
真的很過份~
哪有這種人
還有沒有人情可言阿!?
2012-08-13 09:34
小丸
要是我,我也會很傷心…
其實這種情況,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處新 台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迨金!!
2012-08-10 09:38
八八
蓄意刁難探視真的是很沒品耶~
找證據,並請專業團體幫你哦!!
2012-08-08 09:31
小丁
可以去告他嚕!
2012-08-07 09:17
阿田
怎麼會有這樣的人吶~~
都說好了又反悔!!
2012-08-06 09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