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年前,前女友跟銀行借50萬,當時我當保證人,後來分手了,我也沒多注意。前一陣子銀行打電話給我,說前女友好幾個月沒有繳款了,要扣我這個保證人的薪水償還,我才發現原來錢還沒有還清,我問銀行說我們早就分手所以我不想當保證人了,銀行說不可以....請問我當了保證人之後不能取消嗎??難道我要莫名其妙幫前女友還債?
您好,保證人的身分是無法拋棄的;銀行有權利查扣借款人與保證人之財產與薪水以清償債務。但是保證人替借款人所支付的款項,屆時可依法向借款人求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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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5-20 10:45
凡事多想想
所以千萬不要當保證人,一時的好人,讓自己後悔一輩子
2011-05-24 17:11
oneway
不管怎樣都不要當保人,一時心軟當保人,後患無窮....
2011-05-23 11:40
高手
保就是一個人+一個呆
沒任何好處
千萬不要做保證人
2011-05-19 17: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