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老婆和女性友人交往甚密,下了班常約見面、要不然就是常常電話講不停,讓我覺得地位甚至比我這個老公還要高...我跟老婆反彈,希望可以多放些心思在家裡,老婆卻說我限制她太多依然我行我素,我真的受不了,偷偷看她手機,據然發現親密的簡訊!沒想到我的婚姻竟然敗在一個女人手上...我可以抓姦告他們通姦嗎??
您好,目前法界對於同性外遇是否算通姦仍有許多爭議,其中,大部分的法官傾向不罰,但是實際狀況還是要依法官判決為主。不過,雖然同性外遇可能不觸犯通姦,但是同性外遇仍屬於對婚姻有不法侵害之行為,因此您還是可以蒐證請求民法之損害賠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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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-05-23 11:18
可喜可怒
調查一下好了,說不定誤會他了,因為女孩子真的都愛跟朋友玩親密暱稱耶,他問題可能出於愛玩吧
2011-06-20 14:49
欺騙可恥
同性外遇無罪,那有些人隱埋自己性向結婚,婚後在亂搞,這樣配偶不是很可憐,連抓姦的機會都沒有,太不公平了吧,要修法!
2011-06-02 09:53
omg2
老天爺阿~~~~~~
2011-05-31 11:30
:P
可以陪同嗎
2011-05-26 14:38
OMG
因為你不能滿足她
2011-05-24 17:13
女生都會這樣阿
你老婆不見得是同性戀吧,女生就是這樣,互稱寶貝有親暱行為,很多女生都是這樣阿,如果這樣算同性戀,大概全台灣四分之三的女生都算吧....我想你老婆會這樣,因該是逃避婚姻不想回家吧
2011-05-23 11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