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
我老公在98年11月被我發現外遇,我手上有他和第三者的通聯紀錄,及第三者傳給我老公私密的簡訊,以及第三者發簡訊跟我道歉,並有我老公簽給我的切結書,原本我已經打算原諒他們只要他們不再連絡,但是今年100年4月18日又被我發現他們又繼續交往,我老公跟我坦承一切並賠償我98年所簽切結書的內容,而我有我老公和女方的通聯紀錄,請問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告第三者妨害家庭或通姦?
林小姐您好:手上的證據只是足以證明當初妳所懷疑的沒有錯!!而且你也提到先生已依當初承諾給付賠償內容,至於控告第三者通姦部分證據實屬薄弱,關於妳所提問的問題~電話中已經跟妳剖析及建議~若是妳有任何問題或是法律相關問題都歡迎與我聯絡。
TEL:0988662590(洪經理)
2011-08-11 16:50
甜心芭比
有證據罪好了,這樣你贏的機率一定比較高
2011-08-29 14:38
天毅
可以ㄚ~告死他!!
2011-08-24 16:48
布丁
他至少還肯承認壓
不少人都死不承認
2011-08-24 11:31
真是的
建議妳靜下心來想想真的還愛他嗎?如果放得下這段感情,建議妳跟他離婚巴!都已經發生過一次了,又有第2次,很難避免再一次發生的~~~
2011-08-23 16:33
雅琪
告通姦不知道成不成,但我知道外遇男人會再犯,不如一次解決,離婚並跟他要贍養費!
2011-08-18 16:34
真貪心
有了老婆還要找別人,我不懂他們都抱什麼心態
2011-08-12 11:25
琳達
我覺得可以耶,因為都有資料,不過沒有上床的證據可以嗎?看新聞都是抓姦在床才有辦法告成功,是不是要搜證才可以?
2011-08-11 10:58
patty
男人真是講不聽耶,有一就有二拉,告她通姦,告死他,簽切結書一點用都沒有
2011-08-11 10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