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姓男子出錢為吳姓女友買屋、裝潢,卻碰上女友帶「小王」蔡男回家的尷尬情況,雖雙方未發生爭執,馬男事後卻被小王狀告偷竊皮夾。
徵信調查,馬男與吳女交往多年,他為對方出頭期款購置一處房產,屋裡裝潢、家具也都有出錢;豈料馬男持備份鑰匙進屋,未等吳女返家就因太累睡著,被叫醒時女友身旁竟站著「小王」蔡男。
馬男被女友告知「我們早就分手,所以帶現任男友回家」,他雖不悅,卻未與對方爭吵離開,日後卻被警方通知挨告竊盜,被指偷走蔡男皮夾。
馬男開庭時喊冤沒偷,甚至提到「根本不知女友交新男友」、「雙方一直在交往,沒有分手跡象」,認為事發過程簡直莫名其妙,加上吳女也證稱「沒看過皮夾在家」,僅蔡男單一指證馬男,因此無法認定馬男涉竊盜罪。
自由時報記者溫于德/新北報導 – 2014-12-26 miami發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