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應召女供稱與顧客是金錢交易、她做八大行業,怎可能去問客人有無老婆?
客人供稱,確有對應召女說已有老婆、小孩。
檢察官查出男子租屋處,內竟有擺放女性衣物及清潔用品等,就像同居關係,男子說與應召女通姦2次,雖每次有給錢,兩人仍被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。
男子為有婦之夫,因工作關係在外租屋,妻子突襲男子租屋處,發現浴室內有女人清潔用品、女子內衣褲隨處擺放,男子妻追問老公,丈夫坦承已與應召女發生2次性行為。
男子妻提出告訴,男子供稱有老實向應召女說他有老婆及小孩,但每次都有給錢,是性交易。
應召女否認妨害家庭,她說她是應召女,客人電召她過來她就過來,她做八大行業,不可能問客人有無老婆。
檢方查出,應召女住進男子租屋處,雙方雖有金錢交易,但已觸妨害家庭罪嫌,依妨害家庭起訴男子、應召女兩人。
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/台中報導 – 2014 / 7 / 11 * 發佈